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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2025年4月1日起,金門水頭港往廈門五通港行李規定內文

一、隨身攜带行李/自提行李:
1.乘客每人可攜帶2件,總重不得超過17公斤,其單件行李長+寬+高總和不得超過180公分。
2.嬰兒票無隨身行李額度,但嬰兒推車不計入重量。
二、託運行李:
1.每位旅客最多只能託運2件行李,且合計總重量不得超過20公斤,超出者不予收件;每船託運行李總件數或總重量,由各船舶依載客率自行調整。
2.單件行李不得超過20公斤(超出部分需請旅客自行分裝才可辦理託運);單件行李長+寬+高總和不得超過180公分,單邊最長不得超過80公分。
3.收費標準:乘客行李託運計重10公斤(含)以內不收取託運費用,逾10公斤(第11公斤起至20公斤)之超量部分每公斤收費新台幣20元,不足1公斤部分按1公斤計算。
三、為維船舶航行安全,如超過載重限制情形,船商將予以拒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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