退票須知

退票申請

  • 退票手續費:各類票種船票之退票手續費為票價百分之十。
  • 退票期限:船票僅限票載當日當航次有效,各類船票之退票期限為所購買船班表定開航時間前35分鐘前辦理退票,逾時未取票報到亦未辦理退票者,該船票視同作廢不予退費。
  • 透過線上購票系統辦理廈金航線段退票須於開航前三日中午12時截止,其他時段請於當日航班開航時間前35分鐘前請洽本公司服務專線進行退票申請。
  • 船班若因天候異常或機械因素取消時(以現場服務人員判定通知或網路公告為原則),符合上開事項本公司逕自辦理退票免扣手續費。
  • 完成退票申請後約14天內由本公司向相關發卡銀行提出申請,惟實際退費日期仍須依相關發卡銀行之規定而定,費用將扣除退票手續費後退回原發卡銀行。
  • 退票手續費發票請洽本公司售票櫃檯索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