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交通部航港局113年5月30日及113年6月25日核備,公告小三通客運旅客行李托運規範如下,金門縣港務處提醒各位搭乘小三通客運的旅客,行前應注意並遵守現行小三通客運可攜帶行李之相關規定,對於超重行李,船公司將收取超重費用,超限行李將予以拒載,共同維護小三通服務品質與船舶航行安全。二、收費標準:10公斤(含)以內不收費,逾10公斤部分第11公斤起至20公斤加收每公斤新臺幣20元超重費。